自贸区注册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最新政策时讯
2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这是我国针对离岸业务发布实施的第一条税收优惠政策,在上海先行先试意味着我国对离岸税制的探索和实践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持续推进,我国离岸贸易快速发展,但相较香港、新加坡等国际主要贸易中心,上海自贸区在离岸贸易规模方面仍有着不小差距。而探索实践离岸贸易税收支持政策,不仅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更能有力助推自贸区国际化进程,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自贸区在全球贸易格局中的竞争力。此次出台的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正是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落实国务院《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的重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从事离岸转手买卖,在企业采购、销售两道环节需对书立的合同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征收买卖合同印花税。这对离岸贸易企业的利润会有不小影响。据了解,政策出台后,上海税务部门一方面及时制定上海市征管公告以及后续管理方案,梳理自贸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从事离岸贸易企业的概况和交易规模,摸清企业适用政策的难点堵点,畅通企业诉求反馈机制:另一方面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打出宣传组合拳,扩大政策知晓面,加力推进政策直达快享。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强化部门协同,确保政策落实落细、企业应享尽享。同时,做好意见收集和反馈,深化后续风险管理,提升分析评估水平,为离岸税制探索研究和推广试点总结经验做法,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上海税务实践。- 上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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