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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基于“一企一品一码”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及危险货物装卸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应急危化〔2024〕12号)(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是在上海市范围内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需要按《通知》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追溯码赋码、贴码、扫码管理和仓储数据上报等工作,并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危险化学品追溯码赋码及出入库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任务。
以上2个信息是否存在联系呢?答案已经一目了然。阅读过《通知》的企业看到文章内容中写到“从上海口岸通关、在本市范围内流通的进口危险化学品, 在进入本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仓储)许可企业仓库后应赋追溯码(作为该经营企业原料自用的除外)。”对于这个要求,登记中心电话回访和提醒企业就不足为奇了。
《通知》说到的追溯码加贴、扫码等工作,适用的企业包含生产、进口、充装、分装、换标签企业(赋码和扫码)、使用企业(扫码)等,我们今天先来说说进口企业操作。
“追溯码”加贴在商品流通前
危险化妆品企业在进口前可以根据进口落地方式、使用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贴码。如果需要贴码,先要完成网站注册,然后进行系统信息填报生成追溯码。监管部门也鼓励贴码环节可在国外、入关前等流通前的环节内进行,在流通前完成追溯码粘贴工作的可体验海关白名单优惠政策。
一企一品一码网址:https://yqypym.yjglj.sh.gov.cn:81/cone/dcrs-trace-enterprise/login
“追溯码”只对收录在《目录》内的品名
《通知》强调本次追溯码加贴只对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实施指南(试行)》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列出品名的危险化学品,符合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但未列明品名的危险化学品不强制赋码(包含混合物)。
容易忽略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对于境外危险化学品进口到国内流通前的第一个环节就是登记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目前需要办理登记的危险化学品定义保持不变:
1)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
2)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包含: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或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生产或进口企业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分类,经过鉴定分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化学品)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广东省率先开展“一企一品一码”标识化管理试点,紧接着10月1日起,监管部门就开展“一企一品一码”专项执法检查,凡是没有按规定粘贴“二维码”的危险化学品,一律不得出厂(出库)。
未来上海也会执行么?
Tips: 关于“一企一品一码”
“一企一品一码”是指每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生产、进口的每一种危险化学品都要有相对应的、唯一的安全信息二维码(简称安全信息码)。
生产、进口企业在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后,其登记的产品、进口化学品在系统中自动生成安全信息码。